HadeethEnc · 1.16.0
“乱支配真主的财产的人,复生日必入火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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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圣训正文
据女辅士豪莱(愿主喜悦之)传述,她说:我听先知(主福安之)说: “乱支配真主的财产的人,复生日必入火狱。”
02
讲解
先知(愿主福安之)谈到一些人,他们不义的滥用穆斯林的财产,以不正当的方式占有它们,这是有关钱财的概括意义,即,在没有合法途径的情况下,积累和获取财富,以及在非正当之处花费,其中也包括吞并孤儿的财产、义产、侵吞信托物和未经合法授权占有公共财产。
然后先知(愿主福安之)告知这等人在复生日的报应便是火狱。
然后先知(愿主福安之)告知这等人在复生日的报应便是火狱。
03
益处
人们手中所握财产,是真主的财产,真主使其代为掌管,费用于合法的途径,并应避免不义的支配这些财产。这是针对掌事者和普通大众。
伊斯兰教对公共财产有严格的规定,掌管者在末日对他们的征收和支出进行审判。
这个警告也适用于那些以非法方式处理财产的人,无论该钱财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。
伊斯兰教对公共财产有严格的规定,掌管者在末日对他们的征收和支出进行审判。
这个警告也适用于那些以非法方式处理财产的人,无论该钱财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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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布哈里辑录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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